关于开展普通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sxy发布时间:2022-02-25浏览次数:378

 

各学院:

高校院(系)作为高校的基层组织单位,担负着人才培养和输送的重要职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近年来,全省高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别是各高校院(系)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稳定。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全省普通高校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我校近年来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好做法、好机制、好经验,推出一批具有良好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推介,深化交流借鉴,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创造性,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征集对象范围及名额

2022年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征集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30个;每所普通高校可择优推荐1个院(系)典型案例。

    三、案例内容

典型案例要聚焦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总结具有特色性、创新性、示范性的举措。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全员参与促就业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就业市场、开拓岗位资源;引导毕业生留鄂、到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参军入伍;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支持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实习实训促进就业;优化就业创业日常咨询和指导服务;科学规范开展就业统计工作;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导服务等。

四、遴选程序

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院(系)总结、学校推荐、专家初选、实地调研、遴选确定、推广宣传等六个阶段。

1.院(系)总结。各学院按要求总结归纳相关工作,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申请院(系)材料进行审核,以学校名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专家初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综合有关情况,得出专家初选意见。

4.实地调研。依据专家初选意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候选高校院(系)开展实地调研,考察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总结凝练就业创业工作特色和经验。

5.遴选确定。根据申报推荐材料、专家初选意见和实地调研结果,确定典型案例30个。

6.推广宣传。省教育厅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对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推介;举办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案例入选情况作为“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立项重要参考,推动形成更多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确保案例质量。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院案例的撰写及推选工作,案例须是院(系)在实际工作中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展成效、经验启示等,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按时报送案例。各学院填写《普通高校院(系)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 ,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1536262@qq.com,邮件主题以 XX 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命名。案例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 蒋晓阳

电  话: 027-88147395

 

    附件:普通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