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经管类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2浏览次数:1048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经管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我校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学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校级经管类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范围与重点

本次立项主要针对经管类专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集实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管理改革于一体的综合改革实践。

2.实践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等。

3.实践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民办高等教育改革持续发展中实践教学的问题研究。

5.单门实践课程教学改革,重点倾向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考核方式方法等的综合改革。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学院推荐。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策划,并以教学团队的形式择优统一推荐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学院负责推荐。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项目申请。已参与学校其他教学改革研究的项目不参与此次立项。

2.校级经管类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申报该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我校专职人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已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3.申报的研究选题不宜过大,一般可在1-2年内完成。研究课题要有针对性,经过分析总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或措施。

4.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有以下几种:系列论文、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实验课程内容和方法改革系统设计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内容来填写最终研究成果形式。

5.学校将对评审出的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5千元,申请者可在此范围内做预算。

6.申请人应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各学院组织进行评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书》连同《2013年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用Excel格式制作电子档)纸质、电子档一并报送教务部。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13年校级经管类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10项左右,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相关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3%推荐,请各学院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正式立项。

各学院申报项目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请于20131031日前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科(1-1121),联系电话:027-88147069。逾期不予受理。希望各相关学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对校级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学院应保证项目承担人开展研究和实践的时间和条件。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实践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userfiles/file/附件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经管类实践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2.2013年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userfiles/file/附件2汇总表.doc

教务部
201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