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617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教务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达到专业培养目标,选题难度和工作量是否适中;来自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的选题是否能达到70%;是否做到一人一题;选题变更情况统计等。

2.教师指导情况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是否按照《欧洲杯买足球软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指导人数是否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等。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档案完成情况

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等。

4.学生论文撰写进度情况

学生是否按任务书、开题报告要求如期完成论文撰写各阶段工作。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检查每一个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结束后,形成学院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和中期检查表(附件)于323日前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应真实、客观反应本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情况、教师指导情况以及进展情况,并对要求检查的内容具体阐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同时还需包括相关统计数据:选题修改率、论文初稿完成率、修订稿完成率、教师平均指导次数以及已完成材料的优秀率、良好率等。)

(二)教务部抽查。教务部全面审核各学院自查材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及时向全院通报。

四、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  317日——324

教务部抽查时间:328日——41

各学院要按照本次毕业论文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检查计划,切实做好自查工作,确保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教 务 部

201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