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8浏览次数:990

学校各单位:

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坚持创新引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整体推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立项原则

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四、申报条件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学校立项课题基础上,由学校择优向教育厅统一推荐申报。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学校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五、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额申报1;请各学院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2016年大学体育专项推荐1项不占用学校推荐数额。

六、申报材料

各学院经遴选推荐后,填写《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申请人同时制作《申请书简表》进行网络申报,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七、申报办法

各学院请将纸质《申请书》及《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申请书》签署各学院(或单位)意见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发至95255854@qq.com。学校评审推荐工作完成后,各申报负责人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站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具体办法见湖北省教学公共平台网站通知。联系电话: 88147034。联系地址:综合楼1123办公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湖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userfiles/file/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湖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部  

                                 201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