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3-04-12浏览次数:794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为428(星期日)、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51日(星期三),共4天;

2427(星期六)54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分别补42930日(第十周星期一、星期二)的课程。

3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并将值班表报学校办公室熊贤保同志。各二级学院在假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