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者:sjc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212

月4日下午,湖北省审计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和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要求,对厅机关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智斌分别作了讲话。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干部职工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吕星通报了省纪委查处的7起违纪违规和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就厅机关开展宣教月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教育在先,定规矩明底线。要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宪法、监察法和党章党规党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为,将法律、纪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二是坚持警示在先,知敬畏存戒惧。要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时刻警醒,增强党员干部学法敬法、畏法守法意识,始终廉洁从政,不染不正之风,在内心筑牢预防违纪违法的“防护堤”。三是坚持自律在先,高标准严要求。要自觉加强党性和道德修养,牢记党员身份,保持公仆本色,坚守纪律底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四是坚持挺纪在先,零容忍长震慑。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各级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在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的同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密切关注干部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走向违法。

陈智斌传达了《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通知》精神,并对厅机关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陈智斌强调,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厅机关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结合厅机关实际,抓好活动开展。一是做到警钟长鸣。刚才观看的警示教育片和通报的7起违纪违规和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作为前车之鉴,广大审计干部要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时刻警示、警醒自己,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不能重蹈覆辙。二是坚持常抓不懈。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驰而不息。三是深化各项活动。各支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步骤、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切实抓好重点时间节点的纪律、作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及时整改。要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和反对“四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逐项落实到位。四是统筹推进工作。在当前审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情况下,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协调好各项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把开展活动与当前各项审计工作深度融合,把活动要求渗透到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用活动成效高效率、高质量推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成果展示审计干部良好形象。

会上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刘昱东)